• 理念型小黨該如何生存?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討論人工生殖法、家庭社福議題及台灣小黨的挑戰 feat.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 副秘書長沈佩玲及北區黨部主任陳宛毓

  • 2025/05/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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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念型小黨該如何生存?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討論人工生殖法、家庭社福議題及台灣小黨的挑戰 feat.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 副秘書長沈佩玲及北區黨部主任陳宛毓

  • サマリー

  • 🎧本集主題:S2E6 理念型小黨該如何生存?小歐盟討論人工生殖法、家庭社福議題及台灣小黨的挑戰 🕵️本集來賓: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 副秘書長沈佩玲及北區黨部主任陳宛毓 小歐盟專訪:力倡從「兒少人權」出發,推動「非商業立他代理孕母」,盼社會打破「血緣」迷思 「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」(簡稱小歐盟),近期在《尋找政義》中,透過副秘書長沈佩玲與北區黨部主任陳宛毓的分享,深入闡述了該黨在 人工生殖法修正、代理孕母合法化 等重要議題上的立場,並探討了台灣小黨所面臨的挑戰。小歐盟的核心理念,是從兒童人權 的角度出發,強調社會應正視非傳統家庭的需求,並呼籲打破對「血緣」的過度迷思。 #人工生殖現狀與小歐盟的倡議 根據現行「人工生殖法」,人工生殖技術僅限於 不孕的已婚異性戀夫妻 使用。這意味著,未婚者、單身者及同志伴侶皆無法在國內合法進行人工生殖。此外,台灣法律目前並未對代理孕母設下規範。 儘管法律限制,台灣對代理孕母的需求卻逐年增加,估計每年需求增長達20%至30%,其中約30%為非必要(如不想自己懷孕),70%為具必要性(如子宮病變、懷孕有生命風險的多重疾病)。由於國內不合法,有需求的民眾只能轉往海外。這種情況導致需求地下化,且台灣難以有效監管或保障國民權益。 小歐盟對於人工生殖法的立場明確:支持未婚單身女性及女同志伴侶使用人工生殖技術。他們認為「先結婚再生小孩」的觀念在社會福利相對健全的現在已過時。他們也主張應鬆綁婚姻條件,讓更多有生育需求的個人或伴侶得以使用。 #非商業立他代理孕母的核心考量 #避免女性剝削 針對具高度爭議的代理孕母議題,小歐盟目前倡議的是「非商業立他代理孕母」。所謂「非商業」是指希望這個行為不被市場化,避免女性因經濟弱勢而成為代理孕母,將懷孕風險轉嫁給弱勢女性的剝削風險。小歐盟強調,即便犧牲男同志伴侶的支持,他們也寧可堅持非商業原則,以免法案通過後導致女性受剝削。雖然目前版本傾向非商業,但他們正在思考與修正,並不完全排除孕母可因懷孕獲得經濟上的補償或照顧的可能性。 反對代理孕母合法化的主要論點聚焦於女性的剝削及子宮工具化。有團體指出,高昂的費用使得委託者多為經濟能力佳者,而代理孕母則可能多為經濟弱勢女性。無論是利他或商業代理孕母,孕母在契約中都可能處於弱勢,其人身自由可能受到限制,醫療、飲食、運動等都可能受委託者要求。此外,有團體認為擁有小孩並非一種權利,兒童不是物品,並基於保障女性生育自主權、生理自主權及避免身心傷害風險等理由,不贊成代理孕母合法化。小歐盟認為,這些反對者的質疑,恰恰凸顯了需要良好的配套與規範來解決問題,而非一味禁止。 #超越血緣 #看見孩子的真實需求 小歐盟在討論人工生殖與代理孕母時,一再回到一個核心問題:為什麼一定要有血緣關係的小孩才算是自己的孩子? 他們認為,社會應一併討論對於「血緣」的觀點,反思如果真心喜歡小孩,是否也能接納非血緣關係的孩子。合法化代理孕母的過程,也是一個衝擊台灣社會血緣框架的機會。他們指出,社會上有許多真正需要被照顧的孩子(例如收出養兒童),應將這些議題納入討論,思考如何提供愛與照顧,而非只著重於血緣。 小歐盟強調,養育孩子的好壞,不在於父母是否為一男一女的傳統結構,而在於如何看待小孩。他們認為,一個單身者或同性伴侶,只要充分理解養育小孩的原因(如陪伴、看見孩子成長、無怨無悔的付出),並能讓孩子熱愛社會,便能成為好的照顧者。社會應給予更多理解,而非用傳統眼光去檢視、貼標籤或指教非傳統家庭。 #從兒童本位思考 #追蹤關懷與廢除懲戒權 小歐盟特別關注透過人工生殖或代理孕母出生的兒童權益。他們建議應建立後續追蹤關懷機制,確保這些家庭能以兒童最佳利益為考量進行教養,並保護兒童免於情感勒索。同時,他們強烈主張保障這些孩子在成年後尋找身世的權利,這對他們的自我認同至關重要。他們從收出養兒童的經驗中觀察到,尋親是許多人在成年後的強烈需求。 此外,小歐盟也倡議應修法 移除民法中父母的懲戒權。他們認為,父母藉由「打罵」方式來管教孩子,長期而言可能導致孩子缺乏自信、無法有效溝通與解決問題,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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あらすじ・解説

🎧本集主題:S2E6 理念型小黨該如何生存?小歐盟討論人工生殖法、家庭社福議題及台灣小黨的挑戰 🕵️本集來賓: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 副秘書長沈佩玲及北區黨部主任陳宛毓 小歐盟專訪:力倡從「兒少人權」出發,推動「非商業立他代理孕母」,盼社會打破「血緣」迷思 「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」(簡稱小歐盟),近期在《尋找政義》中,透過副秘書長沈佩玲與北區黨部主任陳宛毓的分享,深入闡述了該黨在 人工生殖法修正、代理孕母合法化 等重要議題上的立場,並探討了台灣小黨所面臨的挑戰。小歐盟的核心理念,是從兒童人權 的角度出發,強調社會應正視非傳統家庭的需求,並呼籲打破對「血緣」的過度迷思。 #人工生殖現狀與小歐盟的倡議 根據現行「人工生殖法」,人工生殖技術僅限於 不孕的已婚異性戀夫妻 使用。這意味著,未婚者、單身者及同志伴侶皆無法在國內合法進行人工生殖。此外,台灣法律目前並未對代理孕母設下規範。 儘管法律限制,台灣對代理孕母的需求卻逐年增加,估計每年需求增長達20%至30%,其中約30%為非必要(如不想自己懷孕),70%為具必要性(如子宮病變、懷孕有生命風險的多重疾病)。由於國內不合法,有需求的民眾只能轉往海外。這種情況導致需求地下化,且台灣難以有效監管或保障國民權益。 小歐盟對於人工生殖法的立場明確:支持未婚單身女性及女同志伴侶使用人工生殖技術。他們認為「先結婚再生小孩」的觀念在社會福利相對健全的現在已過時。他們也主張應鬆綁婚姻條件,讓更多有生育需求的個人或伴侶得以使用。 #非商業立他代理孕母的核心考量 #避免女性剝削 針對具高度爭議的代理孕母議題,小歐盟目前倡議的是「非商業立他代理孕母」。所謂「非商業」是指希望這個行為不被市場化,避免女性因經濟弱勢而成為代理孕母,將懷孕風險轉嫁給弱勢女性的剝削風險。小歐盟強調,即便犧牲男同志伴侶的支持,他們也寧可堅持非商業原則,以免法案通過後導致女性受剝削。雖然目前版本傾向非商業,但他們正在思考與修正,並不完全排除孕母可因懷孕獲得經濟上的補償或照顧的可能性。 反對代理孕母合法化的主要論點聚焦於女性的剝削及子宮工具化。有團體指出,高昂的費用使得委託者多為經濟能力佳者,而代理孕母則可能多為經濟弱勢女性。無論是利他或商業代理孕母,孕母在契約中都可能處於弱勢,其人身自由可能受到限制,醫療、飲食、運動等都可能受委託者要求。此外,有團體認為擁有小孩並非一種權利,兒童不是物品,並基於保障女性生育自主權、生理自主權及避免身心傷害風險等理由,不贊成代理孕母合法化。小歐盟認為,這些反對者的質疑,恰恰凸顯了需要良好的配套與規範來解決問題,而非一味禁止。 #超越血緣 #看見孩子的真實需求 小歐盟在討論人工生殖與代理孕母時,一再回到一個核心問題:為什麼一定要有血緣關係的小孩才算是自己的孩子? 他們認為,社會應一併討論對於「血緣」的觀點,反思如果真心喜歡小孩,是否也能接納非血緣關係的孩子。合法化代理孕母的過程,也是一個衝擊台灣社會血緣框架的機會。他們指出,社會上有許多真正需要被照顧的孩子(例如收出養兒童),應將這些議題納入討論,思考如何提供愛與照顧,而非只著重於血緣。 小歐盟強調,養育孩子的好壞,不在於父母是否為一男一女的傳統結構,而在於如何看待小孩。他們認為,一個單身者或同性伴侶,只要充分理解養育小孩的原因(如陪伴、看見孩子成長、無怨無悔的付出),並能讓孩子熱愛社會,便能成為好的照顧者。社會應給予更多理解,而非用傳統眼光去檢視、貼標籤或指教非傳統家庭。 #從兒童本位思考 #追蹤關懷與廢除懲戒權 小歐盟特別關注透過人工生殖或代理孕母出生的兒童權益。他們建議應建立後續追蹤關懷機制,確保這些家庭能以兒童最佳利益為考量進行教養,並保護兒童免於情感勒索。同時,他們強烈主張保障這些孩子在成年後尋找身世的權利,這對他們的自我認同至關重要。他們從收出養兒童的經驗中觀察到,尋親是許多人在成年後的強烈需求。 此外,小歐盟也倡議應修法 移除民法中父母的懲戒權。他們認為,父母藉由「打罵」方式來管教孩子,長期而言可能導致孩子缺乏自信、無法有效溝通與解決問題,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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